新型保函
舊改資金監管保函
安置房建設緊系民生,做好安置房建設工作一直是城市更新拆遷安置工作的重中之重。
項目實施主體:為保證回遷安置房如期建設,項目實施主體設立回遷安置房建設監管資金專賬,該專賬資金可分期轉入,其中部分資金可由銀行保函替代。
擔保人:由擔保人為項目實施主體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的,保證專賬資金按回遷安置房項目施工計劃及時到位。
廣告經營權承包項目保函
發包人將其擁有的廣告經營權在約定的經營期間內發包給承包方,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繳納租金保證金、經營權使用費,由擔保人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的,保證承包方在經營承包期內履約按照支付含經營權使用費在內的其他應承擔款項的擔保。
公共服務采購項目保函
車站保潔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包括車站站管范圍內的衛生清潔,車站除四害、消殺、空氣消毒。甲方以考核分數作為支付服務費的標準,按月支付保潔公司服務費。
由擔保人為保潔公司向甲方提供的,保證保潔公司在合同期限內依據合同約定開展清潔工作。
物業租賃保函
出租方為房產所有權人,需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房產配置、改造裝修及消防驗收并交付承租方使用。房產交付前,承租方按合同約定向出租方支付押金和一定金額的預付款,同時為保證資金交付后出租方能按時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特要求出租方提供對應的預付款保函以保障自身權益。
設備租賃保函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特定要求,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由擔保人為供貨人向出租人提供的,保證供貨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租賃物交付、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義務。如若供貨人違約使承租人遭受到損失,則由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
碳匯交易項目保函
碳匯交易項目保函
關稅保函
關稅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海關出具的保證進口商履行繳納關稅義務的書面文件。在現行的“先放后稅,匯總征稅”模式下,企業憑有資格的擔保人出具的保函向注冊地海關辦理匯總征稅備案,之后企業在進口口岸辦理通關手續時即可每月結算并統一向海關支付稅款,提高通關效率。
重型設備境外供貨保函
境外項目供貨保函是指擔保人為國內供應商出具的,保證供應商在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的境內港口交付貨物。
境外保函為“走出去”的國內企業提供了多元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極大地減輕了企業資金占用,提高資金利用率,助推“一帶一路”發展。
售電保函
售電保函是指擔保人為售電企業向電網出具的、保證售電企業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結算依據,及時足額與電力交易中心結算相關費用的書面文件。
售電公司若未及時結清相關市場結算費用,其所提交的保函將被電網企業用于清算相關欠費。
